【看新闻学刑法:富二代留学生自导自演“绑架案”,向父母勒索500万】
【刑法问题】依照中国刑法:
1、叶某某、张某某是否构成绑架罪?
2、叶某某向自己的父母勒索500万,可否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3、如查明张某某知情叶某某的企图,张某某对叶某某的父母,可否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4、叶某某、张某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5、叶某某的母亲向警方提出撤销案件,是否认定为有效的被害人承诺?
6、本案可否归中国刑法管辖?如已经过马来西亚审理,在服刑完毕后,中国司法机关是否仍可管辖?
【案情】
1、被告人一:叶某某,籍贯广东佛山,18周岁,现就读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富二代。
被告人二:张某某,籍贯中国,23周岁,同样就读于新加坡国立大学。
2、叶某某于4月底入境马来西亚后,向父母发视频称自己遭掳人勒赎,称绑匪勒索人民币500万元,并威胁如不交付赎金将撕票。
叶某某还发影片显示自己被绑匪殴打、勒颈、灌水等内容。
3、在迪拜经商的父母心急如焚,随即飞抵马来西亚并报警。
4、马来西亚警方获报后在48小时内,逮捕了参与绑票的疑犯、23岁中国籍男子张某某,并安全救回“肉参”叶某某。叶男当时衣着完整,大腿受伤,身体状况大致良好。
5、经侦查后查明:叶某某系自导自演、谎称被绑架。
6、张某某辩称,其仅协助拍摄殴打的影片,不知道涉及绑架勒赎,也没有向“肉参”父母要求赎金。
7、曾协助叶某某父母报警的黄先生表示:勒索视频中被绑男生没有遮住眼睛可说明二人相识,而其身上伤痕则是用红色颜料伪造。
8、现叶某某的母亲向警方提出撤销案件,两名被告都不认罪。 http://t.cn/A6gqEF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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