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永岩
25-05-12 13:17

吕永岩:必须重视反腐与干事的平衡之道
一边是高压反腐,一边是有些人认为不干事就没事,干事就有人来找你事,所以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进而出现了明明是该干的好事,也没人去干这事。如何在反腐与干事上找到一个平衡点,既坚持反腐,又不耽误干事,让想干事的人有干事的积极性呢?
显然,这里需要找到一个反腐与干事的平衡之道。
高压反腐与干事创业看似一对矛盾体,实则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当反腐利剑高悬,部分干部陷入"洗碗效应"的迷思——"多洗碗的多打碗,不洗碗的不打碗",于是选择"躺平"以自保。这种"宁可不作为,也要不犯错"的心态蔓延,导致该赢得的收获没有人去播种,该推进的改革停滞不前,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如何在激浊与扬清之间找到平衡点,既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又激发干部干事的热情,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必须解答的重要命题。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监察御史们对执行新法的官员严加纠察,导致许多地方官员因惧怕被弹劾而消极执行新法,变法最终步履维艰。明代张居正推行"考成法",既强化官员考核监督,又建立容错机制,使得改革得以顺利推进。两相比较可见,单纯强调监督而忽视激励,或只讲激励而放弃监督,都难以达到善治的目的。反腐与干事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需要统筹兼顾的辩证关系——反腐为干事划定边界、净化环境,干事为反腐提供价值依归、实践意义。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了有益启示。某市在招商引资中曾陷入两难:干部担心与企业家交往过密会被质疑权钱交易,于是对企业诉求避而不见;企业则因得不到政府有效服务而发展受阻。后来该市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哪些必须为、哪些不可为,干部有了行事准则,企业有了预期保障,双方在规矩框架内良性互动,经济活力显著提升。这种"界限分明"的制度设计,正是平衡反腐与干事的精巧实践——既防止勾肩搭背、利益输送,又杜绝避而不见、为官不为。
激发干部内生动力需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战国时期商鞅"立木建信",通过奖罚分明树立政府公信力;唐代实行"四善二十七最"考核标准,将官员政绩与德行全面量化。古人智慧启示我们:要让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必须构建"三维激励体系"。在物质层面,完善绩效工资、奖金制度,让实干者得实惠;在精神层面,加大荣誉表彰力度,增强干部职业尊荣感;在制度层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某省探索"尽职免责"清单,明确在招商引资、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只要符合决策程序、出于公心且未谋私利,即使出现偏差也可减轻或免予问责,有效解除了干部后顾之忧。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兴奋剂。东汉时期"悬鱼太守"羊续将他人赠送的鲜鱼悬挂于庭,以昭清廉之志;明代海瑞"退田还民",其家产清点不过十余两银子。这些清官廉吏之所以能大胆施政而无所畏惧,正因其行事光明磊落。现代治理更需以"制度阳光"驱散腐败阴霾: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干部履职全程留痕制度,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当权力运行透明规范,干部便不必因惧怕"秋后算账"而畏首畏尾,群众也不会因信息不对称而妄加猜疑。某地推行"阳光征收"平台,所有征地信息、补偿标准、资金流向全程公开,既防止了暗箱操作,又加快了项目进度,实现了防腐与效率的双赢。
反腐与干事的平衡本质上是破与立的辩证法。如同园丁既要剪除枯枝败叶,又要浇灌新芽嫩苗,治国理政也需在"破"腐败积弊的同时"立"新风正气。这个平衡不是静态的、绝对的,而是动态的、相对的,需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调整校准。当"不敢腐"的震慑已经形成,就需强化"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和"不想腐"的文化培育;当"不敢为"的消极心态显现,就应及时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唯有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方能锻造出既清廉如水又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政治动能。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