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关注到青岛#大妈走路突然转身撞到男子获赔7万# 案件http://t.cn/A6ghy1cJ的同时,网友们还关注到辽宁鞍山小伙躲避大妈撞击被判承担30%责任案件。
赵大妈和小张因房产纠纷吵架,大妈主动撞击小张,小张躲开,结果大妈倒地受伤。大妈报警说是小张动手打人,经查监控大妈主张打人不成立对小张不予行政处罚。但民事部分一审法院判小张承担30%的责任,赔偿大妈3391.45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的说理部分:小张和大妈在肩膀部位发生轻微接触后,为了躲闪而后退。作为一个年轻小伙,应该能预见到你的后退行为可能会导致年过六旬的赵大妈受伤,所以要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来源: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终 1767
号案件为(2024)辽 03 民终 1767 号赵某某与张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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