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未2078
25-05-09 18:51

【合肥许威案,辩护律师到巡视组反映问题】

今天和胡健律师一起到中央巡视组在合肥的驻地反映#合肥许威案# 的问题,按说一个案子有法律程序,我们作为辩护律师为什么要找巡视组?因为本案的问题我们已经向司法机关提了太多次,却根本得不到解决。

#合肥许威案# 有三个突出问题:

第一是人为拔高凑数。指控的绝大多数事实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民事纠纷,比如几个退役运动员夏天在矿上光膀子跑步、从地里捡了个小狗,就被指控豢养恶犬、展示纹身、喊口号恐吓百姓;矿山工商登记出了纠纷,我的当事人顾维明仅仅是联系双方谈判、根本没参与此事,就被指控为带人强占矿山的强迫交易共犯。起诉书里类似事项比比皆是,为了把许威等人凑成黑恶势力搜肠刮肚倒查十几年,搞出一堆莫须有。

二是翻来覆去炒回锅肉。在案一些事实即便真的构成犯罪,也早已判刑乃至服刑完毕。2020年包河区法院却又给许威定成了恶势力团伙,前脚刚判完,2021年又双加了几个罪名继续搞,新罪名到了法院还没开庭,2022年又双叒‌拉进来新的罪名和参与者非要给人定成黑社会。三年时间三轮刑事追诉,哪个企业家经得起这么翻来覆去地折腾?同案另一名被告杜和玉,当年的案子经过了特赦已经出狱,又因为同一件事被抓了回去。特赦是什么概念?这都不是违法的问题,这是坏政治规矩!

三是用生效判决绑架案件审理。全案最严重的暴力犯罪就是杜和玉一起故意伤害,当年已经判过了,我阅了卷觉得其实就是个意外事件。但不管是犯罪还是意外,当时的生效判决可没认定是涉黑涉恶的犯罪,现在重新作为恶势力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来指控,那当然要把之前的生效判决撤销掉、全案重新并进来审理。可蜀山区检察院在先前判决没有撤销的情况下直接把这件事加入指控。要知道生效判决确定的事实是有即判力的,律师但凡发表不同意见,公诉人就可以说这是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律师还怎么辩护?你炒回锅肉也得按规矩炒吧!

本案从公安定性黑社会,到检察院去黑留恶,确实已经是不小的进步,但关键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从去年十一月庭前会议到现在,辩护律师团队已经就这些问题反映了好多次,也没有任何进展。我的当事人顾维明莫名其妙地被卷进本案已近两年,我实在不能坐视本案无休止地拖下去,今天来巡视组反映问题,希望能得到各级部门、领导的重视,早日妥善解决本案!
@合肥许威案 @合肥许威案张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