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都来”碰瓷“胖东来”:涉嫌商标侵权
五一期间,杭州“胖都来”商城开业,多名明星发视频祝贺,本是喜庆之事,却因名字引发了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质疑其“碰瓷”知名零售品牌“胖东来”。对此,“胖东来”已取证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投诉书,同时向“胖都来”邮寄了律师函。
从法律角度来看,“胖都来”的行为存在明显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嫌疑。
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胖东来”自2002年起就注册了多个与之相关的第35类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反观“胖都来”,其商标正在注册中,且大概率会因近似被商标局驳回。二者在字形、读音(PDL)及整体印象上高度近似,仅中间汉字不同,且“都”与“东”在部分方言中发音相近,核心要素“胖+方位词+来”的组合缺乏固有含义,显著性较弱,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甚至已有消费者误以为“胖都来”是“胖东来”的分店或关联企业。
“胖都来”通过明星造势,刻意攀附“胖东来”商誉。其招商海报、员工工牌设计甚至商品陈列均被曝模仿胖东来,形成了完整的“寄生式营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因此,“胖都来”的行为还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这种“搭便车”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胖东来”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在现实中,类似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例屡见不鲜。比如“茶颜观色”模仿“茶颜悦色”一字之差,被判赔170万。再如,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店铺招牌、装潢、海报宣传等处使用“乐高教育”注册商标,被认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这些案例也充分说明了,任何试图通过“搭便车”“傍名牌”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