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有两个股民把A股上市公司金力泰的两任董事长给告了,原因是他俩说好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3亿元,但实际一毛钱都没增持。
A股这种“忽悠式增持”的案例太多了,以往的处理方式基本就是发个函,然后交易所公开批评一下,犯罪成本约等于零。
但这次上海法院判了股民胜诉,赔了78万元。这是全国首例上市公司“忽悠式增持”,判了股民胜诉,还给了赔偿的,意义重大。
以后A股上市公司还敢“嘴炮增持”,就起诉它,只要能证明自己是因为它发的“增持公告”买入的,就有机会胜诉。亏损不一定能全追回来,但多少也能回口血。
A股“嘴炮增持”风气太坏了,这次上海法院的判决,起到很大的正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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