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木春35
25-04-26 19:21

实名举报崇明区城桥镇派出所执法乱象:控制监控,降格刑案,法治底线何在?

肇事者和我的车位相距百米之远,他有自己的车位不去停,多次故意跑到我的车位前影响我进出。

事发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宝岛世纪园小区。2024年6月18号中午下班后,我两次向物业和警察求助。肇事者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特意事先从别的地方开来作案工具。在物业杨经理在他车头前挥手制止情况下执意撞人。当时现场有10多人,造成两人受伤,多人逃窜的恐怖局面。撞人后还凶神恶煞、气势汹汹的扑过来要打我。在现场多次当面威胁要弄死我。

而三个月之后,警方将一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故意驾车撞人恶性案件作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政案处理,只处理了撞车事故,对肇事者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了事。

我被撞的头昏头痛,恶心,头部多处外伤,疼痛,面部软组织处伤。给鉴定为轻微伤。后因为肩膀疼痛又查出右侧冈上肌肌腱部分撕裂,右侧三角肌、肩胛下肌肌腱损伤,右侧肩关节腔内少量积液。在上海长征医院住院手术。警方以该案已处理拒绝给我鉴定。

而肇事者刚拘留完,于10月1号晚又故意停在我车位前堵我。我报警后警方仅驱离未追责。

在撞人案中,警方指使物业封锁监控。我多次要求刑事立案后,被警方虚构事实,以情节特别轻微给予寻衅滋事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