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胡营村占耕地建楼房,是否合法?
日前,临漳县柳园镇胡营村多名老党员联名实名举报原村支部书记(现临漳县水利局在职干部胡某杰)利用职权侵占集体土地,破坏基本农田,擅自建楼房的违法行为(见下图)。
在临漳县胡营村村西一片绿油油的麦田地上,人们看到:一座占地4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的楼房拔地而起,霸气十足的横矗在这片辽阔的庄稼地里……(见下图)。
据上述党员举报(见下图)胡某杰是2009年至2018年任临漳胡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9年5月在未经任何部门土地挂牌审批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擅自处置村集体土地186亩,以建新民居之名建楼房销售,所得房款中饱私囊。为建楼起土其中有30亩耕地被挖成深坑,至今农民无法耕种。而剩余60多亩集体耕地自己圈起来对外出租,租金私吞了。
农村基本农田保护,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压红线,土地主管部门公布的《五不准六不批》也明确了土地保护的范畴。胡某杰这种明目张胆的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破坏基本农田,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村民们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也均无果。
该村 一位胡姓的老党员感叹:难道“天高皇帝远”国家的土地政策难道落实不到胡营村?难道当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就不能监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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