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蕾
25-04-25 16:12 微博认证:经济学家

众平台"仅退款"规定取消后,有很多讨论。有人提出了非常实际的问题,吃的食品东西怎么退货? 猪肉变成马肉;东西只有2-3元一单的水货,还有假的掺糖掺胶海参,退货再骗下一家?认为事情根本不简单。确实问题很实在,但解决问题并不简单。但是这样的问题不是今天才出现,应该从互联网消费开始就就伴随着各种坑蒙拐骗的行为。而且众大平台从如雨后春笋般互联网销售平台脱颖而出,以"独角兽"的气势领军互联网销售行业的过程,一定是一路与这些恶势力斗智斗勇,完善各种平台规则严控供应链管理打击不法分子的过程。走到今天,面对老问题显然是很麻烦的问题,采取"仅退款"的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不应该是与生俱来不断创新DNA诞生成长发展的平台企业的行为方式。我们还是希望,平台企业一如即往地创新发展,特别在法律法则不断完善的大环境中,对麻烦的简单问题,找到一些新的解决方案,帮助消费者坚持走正常途径维权和索赔。"仅退款"与"私设公堂"没有什么区别。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平台应该推动体制机制的完善。这个过程确实不容易,但用"仅退款"的方式,说严重一点也是"无法无天"的行为。而且也有为监管漏洞粉饰太平之嫌。实际上,互联网消费时代,平台有一线监管责任,对在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应该严格标准化、安全性的要求和检测机制,也可在对平台运营许可范围内,制定一些销售违规不达标商品的电商退出平台销售的惩罚。如果后果严重,平台应该代消费者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帮助消费者寻求法律的保护。如果平台能尽职尽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更有保障,电商以及后面的供应商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受到扼制,恶性竞争的内卷会一定程度的减少。

发布于 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