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宁安法院脱薄快果体了!拒不采信当事人提供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为达不当胜诉目的,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向一审法院提交,属于伪造证据材料,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依法应当进行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复 议 决 定 书(2022)最高法司惩复9号》的判例,宁安市法院在1511案件中,法官对一方当事人二份土地承包合同上添加了或删改多个名字备注文字,出现了六个姓名不同,书写格式不同,版本不同的土地承仓合同,不但不予处罚惩戒,相反却采信伪造的证据,法官屁股端端的坐在违法当事人一面。在牡丹江中院已经做出宁安市法院程序违法的裁定后,仍制造对农民陈序好的错案!我们将继续陆续公开披露牡丹江市宁安法院违反法律法规和最高法的规定制造的错案事实,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促进法制社会早日实现。宁安市法院被最高法列为全国薄弱法院,名副其实。而在各大媒体上虚假宣传脱薄,成为宁安农民陈序好的笑谈!@新华网 @人民网 @法制网 @央视网 @人民日报 @法治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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