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并非是由其最尊崇的创始人建立的,因为真正成佛得道的人是不会建立组织的。
寻求灵性成长是个人的独立行为,当然不排除师徒间比较松散的模式。但是,一旦把修行纳入体系并形成组织化规模化,最终一定是与其初心背道而驰。用大俗话说,就是“佛的庙宇却成了魔的道场”。
组织必须包含不同的部门与层级,需要提供管理与服务、分工与合作。但是,组织无法保证所有人员的意识水平处于较高层次,往往事实就是,只有意识层级比较低的人更愿意进入组织。在这样的情况下,组织会豢养出欲望、野心、控制、奴役,滋养虚荣、傲慢、腐败、权力。因此,在组织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无法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形成顽固僵化的集体小我。
如上段提到的有意愿进入组织的人一般都处于比较低的意识水平,他们本能的需要依赖、安全感与确定性,所以,他们更容易被所谓的权威震慑,并很难分辨盲目崇拜与洗脑。组织也非常知晓他们的需求,会通过某些膜拜方式或语言肢体表达、利用集体效应制造虚幻的美好假相,让他们形成上瘾症;同时,为了确保他们能长久处于管控下,组织会有奖惩机制,以及威权与恐惧并存的管理措施。
宗教,包括现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灵修团体,无一例外,恰恰是强化小我的助力。除非在社会平均意识水平能进入觉醒状态时,那时候的新兴组织也许能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但矛盾的是,真达到了,一定是采取自由松散的修习道路。因为,灵性成长,一定要先“见自己”。
发布于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