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扶民
25-03-31 08:20 微博认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

【恭喜您,黄胜同志!您可以不用干脏活累活了】

投诉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

您好!

本人系(2024)粤7101行初4126号行政案件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黄胜、叶莉、李佳存在混淆事实、误认举报内容、程序不当、偏袒行政机关等行为,严重损害司法公正,现依法投诉,恳请调查处理。

一、案件背景与举报事实

2024年3月30日与4月2日,我分别拨打110报警,举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存在以下行为:

1. 第一次报警(3月30日):举报该校在城市道路设置障碍,阻碍市民进出公园,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2. 第二次报警(4月2日):举报其长期封闭占用BB0204005地块公共绿地(长达16个月),涉嫌任意占用公共财物,适用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两次举报内容、法律依据、行为性质均不同,属于事实独立的两宗案件,应由公安机关分别受理并答复。

二、法院认定错误,程序不当

三位法官在审理中未实质审查两次报警内容,反将第二次举报认定为“重复报案”,否定警方应履行的受理与反馈义务,变相为行政不作为行为背书。此举违反《行政诉讼法》关于依法审查的基本要求,也违背了《法官行为规范》中关于查明事实、公正裁判的职责义务。

三、录音证据清楚,事实明确

被告提交的录音光盘完整记录了两次报警的内容与警方处理方式。派出所民警在处理第二次报警时最后明确表示“你到派出所立案”,充分说明该举报具有独立性,不能以“重复”之名一笔带过。三位法官无视关键证据,草率作出认定,严重影响程序正当性。

四、投诉请求

综上,恳请贵部门:

1. 调查黄胜、叶莉、李佳三位法官在审理中是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与程序违法;

2. 责令其作出说明并纠正不当做法;
3. 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4. 鉴于三位法官明显倾向性处理,本人请求其依法回避今后与本人相关案件的审理。

敬请重视,依法处理。

此致
敬礼!

投诉人:XXX

日期:2025年3月28日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