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 发生事故负全责】#覆车之戒# 2025年3月22日10时10分,陈某超驾驶川Q60***号重型货车行驶至宜威路49公里300米(巡场镇武家桥路段)右转弯时,与左方从天池村方向驶来由李某梅驾驶川Q6W***号小型汽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珙县公安 交管大队依法认定:当事人陈某超驾驶机动车在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梅不负责任。#交警提醒#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清明交通安全提示# @四川交警 http://t.cn/A6BD2rIk

南溪公安
25-03-28 09:36 微博认证: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