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潘维军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2025年2月17日以及24—26日的庭审过程中,潘维军多次高声喊冤,坚称自己被诬告陷害。
潘维军在重庆市巫山警界曾是明星人物。1970年出生的他,从基层刑警逐步晋升至巫山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在任职期间,他主导侦破多起命案,还曾荣获“市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然而,重庆市梁平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8月—2016年5月任职期间,以他为首的多名警察长期包庇以赵月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致使其在巫山横行十余年,非法获利超千万,并将他认定为主犯。
青年时期的潘维军在办案
庭审中,潘维军及其辩护律师质疑案件存在“打击报复”与“选择性执法”,指出“证人不出庭”“仅凭书面证言定罪”等问题,称潘维军没收过黑社会组织任何一个人一分钱的好处,与黑社会头目见面仅仅三次,从无单独见面吃请,也无黑社会组织成员指控他包庇,哪有这样的“黑伞”?
检方则认为,潘维军作为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未履行职责,放任黑社会组织坐大,犯罪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应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仅有他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而多次收受过黑社会团伙大额财物的刑警大队长等人却被认定为从犯。
这场关于“罪与非罪”的激烈争论,或许将揭开法治与权力之间的深层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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