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篡改好友专升本志愿致其落榜#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近日,伊宁市人民法院采纳伊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依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24年12月,伊宁市检察院依法对依某某涉嫌篡改他人专升本志愿一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依某某与被害人买某某系同窗好友,二人同时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依某某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想让好友买某某陪自己一起复习考研,遂利用之前帮助买某某查看报名信息时获取的账号密码,擅自登录教育考试系统,将买某某填报的六个志愿全部删除,后为买某某填报了历年录取分数线远在买某某分数之上的高校,导致本可被录取的买某某最终落榜。
案发后,买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查,依某某明知一生中专升本的机会只有一次,却为一己私念篡改他人报考志愿,导致买某某落榜,造成被害人最终失去了被理想院校录取的机会,不仅破坏了招录工作的正常秩序,同时剥夺了被害人受教育权的自主选择权,甚至改变被害人一生的职业发展,虽然被害人没有蒙受直接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但其个人权益显然已受到了巨大伤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庭审中,依某某痛哭流涕,为自己的自私、无知多次向买某某忏悔,并表示愿意尽自己所能向买某某进行经济补偿。 http://t.cn/A6BdKYV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