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男子花200多万买二手房却遇“20年租约”,租约更有效吗?买房如何查到是否租给别人?
“我花200多万买的房,装修时突然冒出一个持有20年租约的陌生人。”近日,成都市民李先生向媒体爆料,他通过房产中介“到家了”购买的二手房,遭遇“一房两绑”困局——前业主在房屋过户前竟秘密签订超长租约,中介公司被指未尽审查义务。
答:这案子有两个思路,一个是退房,一个是要房。
退房的思路,就是业主隐瞒了“长租20年”这个重大不利因素,解除合同,然后强制执行,因为本身自己手里摁着一套房子,所以一旦执行不到钱,那就只能执行这套房子。搞这种把戏的业主大概率是没钱的……
要房的思路,就是把这个租赁合同打没,或者物理收房。
这种20年长租的把戏,原来在浙江比较流行,以至于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专门讲这个,参照这一块的内容可以指引你打掉租赁合同的诉讼。
这种合同和正常的租赁合同特征会有很多差异,比如他通常要签满20年、一次性收取20年的租金,甚至以债抵租没有实际的租金流动,形成的时间和出售房屋是前后脚。
不过,成都是法治洼地,所以打这个官司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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