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
25-03-24 10:00 微博认证: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透明公开,根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收发管理的规定》,我院将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的情况公示如下:
案号:(2025)苏10执75号
原应领款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实际领款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领款金额:9099.19元
领款理由:申请人申请发放至省公司
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本院提交异议申请,监督电话: 0514-829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