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法院
25-03-21 09:20 微博认证: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每日学“典”:自书遗嘱他人代写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http://t.cn/A6BjFi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