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张口造谣之 162万担保金】
大S凭离婚调解协议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时,汪小菲反告大S撤销强执,告大S的前提程序是汪小菲向法院提供「162万台币」担保金。
贼炮(大S评价)汪小菲立马在微博造谣歪曲成「162万港币」,并且又扣在大S头上。
另外法盲汪小菲,离婚后房子归属大S,人家想让谁住都可以,汪小菲完全没资格说“给我出去”“这个家”
「汪小菲此起诉大S撤销强执官司败诉」判决原文http://t.cn/A6TZE27z
#大S[超话]#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