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曙光律师
25-03-12 19:30 微博认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针对部分主体在网络平台发布虚构事实、恶意造谣的诽谤性内容,侵害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旗下艺人朱志鑫、张极、苏新皓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事宜,发表律师声明如下:​​​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