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林人
25-03-06 08:33

关于林权证所属人变更问题

关于林权证所属人变更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由于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如果子女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子女则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存在土地重新确权问题,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其子女作为原承包户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土地,但不能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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