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霞旧友_AM
25-03-05 15:33

一九九一年春天的一个周末,五个女孩不假离校,从县城出发,沿嘉陵江徒步三十公里,入夜抵达一处叫石门的小镇,看望在当地小学校实习的同学,那个女孩,是我自幼的好朋友。
一群人在餐馆疯癫快乐嬉戏后,又乘夜走了十多里山路,深夜抵达一个女孩的家,将她父母家人自梦里唤醒,惊诧莫名。
第二天返程,在江边,一个女孩的鞋底走掉了,干脆扔掉了鞋子,做了赤脚大仙。回到学校,不意外地集体罚写了检讨。
当年深夜抵其家的女孩,已去世二十年。今晨,那年小学校里实习的好朋友,也走了。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