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小要结婚了,我们的母亲是关系紧密的同事与朋友,她大我两个月,是我从无记忆的婴儿时期开始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大院里两个人的名字总是绑定在一起,每天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她会用内线电话打给我,喊我名字然后一起上学。
我们度过了很多个没有大人的傍晚,走过了很多摇摇晃晃的清晨,吃同一根冰棍儿,看同一个电视,做同一个娃娃的妈妈。
我以为这样的关系是永远不会破裂的,可正如我以为的那样,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最后一次结伴走在回家路上,气氛冷的像是地窖,我甚至无力再去辩解什么,说那个女孩儿说的不对,说我没有,说对不起,说请原谅。
因为无论发生过什么 ,无论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是否真实,她早就已经下定决心。
她给我的人生做了一种最痛苦的示范,联想到和“背离”“抛弃”“孤立”有关的一切,都只想到最后那个下午的阴翳。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向十来岁的小孩要“绝交”的长短,毕竟后来她向我“和好”,我们也算和平友善。
但她怎么能那样热络地呼唤我,叫我回去参加喜宴呢,怎么能若无其事仿佛从来没有嫌隙。
她应该继续保持冷漠,对我走形式的“新婚快乐”回复最简短的“谢谢”。
这才是我们最妥善的结局,不然该怎么放弃追问,难道曾经的我真的糟糕到让一起长大的十二年毫无意义?
人生没有刻舟求剑,或许现在我应该遵从二十几岁的本心为你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只为从婴儿时期积攒的情谊。
可亲爱的姐妹,我终究不忍心,你知道吗我能够走出来,能够算了,能够放下,是以抛弃十二岁的自己为代价的。
是的,我也抛弃了她,因为带着被否定的自我向前实在太痛苦了,我像你一样将她留在原地,留在没有雨的潮湿里。
姐妹还是不要再联系,这样我就可以假装,那个遗弃我的人,不是我,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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