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说法
25-02-27 12:28

一个涉案金额7000多万的合同诈骗案,高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所规定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法定量刑标准的70倍,在诸暨市法院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就认为一审应该由中院管辖(因法外因素未移送成功),结果在原一审判决书出现一百多处低级错误、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浙江高院@之江天平 指定到异地管辖后,级别管辖却被压低在基层法院。经过十天的庭前会议发现,异地的苍南县法院@苍南法院 、苍南县检察院@苍南检察 正确实施法律的状况还不如诸暨方面,这不得不让人疑惑:改变管辖的意义是什么?换个地方走过场?今天上午,到浙江高院反映级别管辖和苍南法院的违法办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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