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5-02-26 19:07 微博认证:现代快报官方微博

【#男子立遗嘱房子没有未成年女儿的份#】近日,苏州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遗嘱的案件。阿明与前妻生育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去世时小波26岁,小洁9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
然而,小洁、珠珠不认可该遗嘱,诉至法院,认为两人有权继承阿明遗产,要求确认享有案涉房产的份额,不同意获取相应价值的补偿款。小波辩称,阿明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案涉房产指定由其继承,不应再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房产系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系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阿明在订立遗嘱时明知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结合阿明去世时小洁距离成年的时间,综合考虑被继承人遗产价值及使用情况、小洁日常生活、接受教育、医疗支出等基本生活保障、当地的基本生活和消费水平等因素,法院判决由小洁继承案涉房屋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http://t.cn/A61jJIfT#苏州[地点]# http://t.cn/A61jJx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