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5-02-25 16:34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中午饮酒晚上醉,“隔餐酒”风险不可忽视】#文明交通携手共创# 2月10日晚,内江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在内江市经开区松山南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川KL***1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廖某突然弃车逃跑,后被民警控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廖某的检测结果为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据廖某自述,他当日中午12时许饮用了约三杯半白酒,认为经过数小时代谢后已无大碍,遂于晚间驾车出行。后经血液检测,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廖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四川交警提醒#: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隔餐酒”仍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请务必谨慎对待,确保完全醒酒后再驾驶机动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内江公安 @四川内江交警 http://t.cn/A61OhAT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