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公安部全面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号召,公安机关将全方位、高频次地对网络谣言进行打击和遏制,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2025年2月,雅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袁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2月10四川雅安”“四川汉源发生山体滑坡”“人也埋在里面了”等谣言信息,引起网民关注和讨论。经查,袁某某为蹭热度、博取关注,编造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了涉灾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袁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嘉善县公安局陶庄派出所向广大网民倡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随意传播不实信息,不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规范文明言行、传播文明理念。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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