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犀小箱
25-02-23 10:19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我理解人想要做“大女主”,早几年被认为是“lean in”女权,是一种大量被白人女性选择和推崇的女权主义执行方式——强调要入世,要掌握权力,要成为掌权者,不要展示软弱。这种方式一直不被看好,因为它过于强调个人努力,而忽视了历史性和结构性的不公平,甚至忽视了客观因素。比如有些女性无法找到较高收入的职业,是因为教育资源不倾向于女童;有些女性在被强奸时无法反抗,首先是因为人被攻击的一刹那会僵硬,之后感到无所适从也是因为强奸文化下外部社会的合力绞杀。即便逃过了这些,也仍然要面对不甚公平的法律。
邓玉娇可能会被lean in女权认为是个很“强”的女性,但她面对司法系统的时候仍然是弱者,最终免于受罚甚至不是基于严密的法律逻辑和说理,而是基于巧妙地利用规则。邓玉娇案甚至没能推动司法系统对于强奸案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普遍讨论,还要以“精神障碍”为由有罪免处,这叫什么好案子?这只是折中。
你要反杀lean in吗?你推动一次司法改革试试看呢?

发布于 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