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经验分享:结合公众号上海一中院的文章《法庭辩论,法官说这样更简洁高效!》以及自己的实务经验,写一下法庭辩论注意点:
法庭辩论是发生在:法庭调查——归纳争议焦点——法庭辩论,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诉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及法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表达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并提出法律依据的过程。
1.法庭辩论需要围绕争议焦点
因为在法庭辩论前的阶段就是双方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法官事情很多,庭很多,因此接下来的时间都要围绕争议焦点本身,不然老是纠结其他事情,耽误他时间,影响庭审效率,会让法官对你产生不专业的观感。
争议焦点分为事实争议焦点和法律争议焦点。所以对于律师要做的工作其实是体现在庭前准备,你自己要能准确概括出争议焦点。这样在法院归纳错误或者遗漏时,你能迅速补上。这就要靠你自己代入法官思维,仔细盘问自己当事人(当事人出于维护自己形象或者侥幸心理,经常只陈述对己有利部分)。
2.辩论阶段发现法庭调查或事实争议焦点阶段,法院并没有发现或重视,怎么办
尤其是事实部分,需要注意的是,比如我,可能会在之前忘记说,或者被法官节奏带走,那这时候,你觉得比较重要的内容,一定要用精简的话讲出来,引导法官注意一些事实问题在法庭调查阶段有所遗漏或没有深入(我自己的措辞一般是,我们觉得有必要提醒法官注意,或者是麻烦书记员记一下这段话)。
其实基层法院最重要的部分不是法理或法条解释,而是查明事实,因此事实部分非常重要。所以,你发现事实部分有很多不利于你的地方,而你又没说的时候,一定要在辩论阶段提醒法官,如果他发现这确实是问题,他会在轮次双方均发表完辩论意见后,恢复法庭调查,从而你又能争取一次机会。
当然,如果争议焦点是法律问题,这里非常考验法官和律师的共同法律素养,遇到这种问题,基本上靠研读法律和案例,所以我觉得这时候你的文书功底就变得更重要,而这部分辩论其实重要的不是庭上,而是庭下,因为这需要大家一起深度思考。庭后及时向法院提供有利于己方的学理论证、类案摘要等。
3.辩论不是学术研讨,语言要精炼,并且说人话
还是那句话法官事情那么多,你要迅速的让他知道你的重点,因此简短的说人话很重要。辩论发言在“精”不在“多”,发言重点明确,抓准核心。不要老是反复的说。有时法官打断你,不是你说的不对,也不是对你有意见,而是表示,他知道了。
当然从律师的角度,如果你的当事人在场,且你们确实没有证据,也没有法律依据,那在充分披露风险的前提下,如果你当事人坚持要诉讼,坚持要委托你,你要体现律师工作,做一些表演也是没办法的。
4.对于新人律师的特殊提醒
包括我在内,喜欢念稿,因为怕自己忘记,其实这会给法官很不专业形象。所以我现在想的办法是,可以念,但是会时不时抬起头和法官眼神交流,控制好语速,让他听得到。
逻辑和判断对方的底线很重要,比如对方回避、偷换概念的地方,肯定就是有问题的地方,一定要在法庭调查时做好记录,在辩论时重点提醒法官注意;甚至可以判断对方这里在说谎,在对方当事人也参与庭审的情况下,设计一些细节问题问对方,同样的问题可以过一会再问一遍,因为当事人一旦开始说谎,庭审时很容易前后忘记。
关于法官的心理部分,法官有时并不是想要一个答案,他仅仅是想加强一下自己的内心确信,如果你不能准确猜出法官意图,可以有技巧性的反问法官,从而判断问这个问题是想解决什么问题。即使对己不利,也不能答非所问,那这样即使法官没有证据,内心也会倾向于对你不利的判断。
此外,新人律师很容易庭审时过于紧张,所以庭前准备非常重要。除了自己概括争议焦点外,还要分析双方证据与依据的优劣势,预判对方可能会用什么招。我自己一般是写好辩论提纲(按照原告发言后被告再发言的顺序),列举双方优劣势,以及对方可能会说什么,我要怎么答复。
最后为了防止庭审没发挥好,我一般每次庭审后,都会提交代理词,以后再分享我怎么写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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