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误导?
常常都会有朋友问我一个问题,就是究竟法庭剧及法庭电影的内容情节真实吗?我的答案是,一般都不是很真实,但部分还是有尽量根据法律条文及法庭程序来编写的。
作为一个观众,我完全明白一套电影需要提升客观性及趣味性,有时离开现实一点点也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一套以真实法庭案件为主线背景题材的电影,我对《误判》真的颇为失望。
《误判》明显没有考虑过找一个对香港刑事案件及法庭制度有足够认识的律师或大律师给予法律意见。这套电影基本上对于法官、主控官、辩方大律师及事务律师的角色都混的很乱。就连最基本在法庭上控方跟辩方的座位位置;甚至证人作供前在法庭朗读的誓言内容都搞错了。
我认为这套电影最离谱的错误,在于检控官在处理案件的立场。检控官的工作,是要将控方的证据公平清晰地在法庭上呈现出来。至于案件的调查工作,应该是由执法部门,例如警察或廉政公署来担任的。律政司检控官绝对不会,也不应该主动参与相关调查工作,更不可能自行收集证据。
在电影结尾部分,法官面对传媒向他们道歉的桥段,是另一个错的离谱的情节。一个由陪审团审理的案件,法官根本没有权力推翻陪审团的投票结果。在经过上诉机制后被告成功推翻定罪,法官也不需要为陪审团初审的判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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