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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17 21:40 微博认证: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35岁村干部元宵舞狮心梗去世#,家属称应认定因公死亡 律师解读:非公务人员,不属于因公牺牲】#村干部元宵舞狮去世家属认为系因公死亡##律师解读村干部舞狮去世是否属因公牺牲# 2月17日(采访),山西长治。屯留区路村乡石室村35岁村副主任耍狮头闹元宵突发心梗离世,家属认为应认定因公离世,相关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死者妻子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其丈夫牛先生是石室村村委副主任,组织文化节目是他的工作内容之一,每年都是亲自牵头开展。对此,记者致电当地乡政府和村支书,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另据大风新闻报道,当地路村乡乡政府相关人士称,牛副主任是否系因工作原因去世,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野马浜律师事务所刘梦婷和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李送妹表示,村干部这类非体制内、无编制人员,身份并不直接等同于国家公务人员,其行为不属于因公牺牲。另外,村民委员会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与乡政府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也无法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死亡。律师表示,村委会工作人员是因公共利益受伤或死亡,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http://t.cn/A615Wjk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