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澜-MegalodonEric
25-02-17 10:43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关于这两天沸沸扬扬的姥鲨事件,有几个细节想跟大家阐明一下:
1. 姥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渔民此次为误捕。这种情况下,如未经渔政等管理部门批准就留存标本涉嫌违法。正确做法和国际国内惯例均是丢弃回海中(无论死活)。但此标本是在已经死亡的情况下,由相关科研部门联系渔政部门,渔民自觉上报后由管理部门牵头联系渔民。相关手续齐全,渔民才合法保留了标本。上岸也是依合法流程进行的。事后对因对渔民误工费用进行了适当补助。
2. 死亡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必须获得备案才能做成标本,公家单位也是如此,鲸豚类、海龟等同样也是如此,而这条姥鲨是经过相关部门备案才获批留存的,若有一点不合法处不可能正大光明拍摄视频传播;
3. 关于捕获海域,此标本是东海外海捕获,属中国渔民合规捕捞区域;因自然地理位置相对靠近济州岛,中国渔民习惯将该海域称济州岛海域;
4. 原视频本来是由当时在岸边负责测量、记录数据的朋友拍摄的,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盗走,进而被一些极端环保人士打上了“非法捕捞、非法上岸”的名号。请大家仔细甄别。
#浙江台州温岭渔船捕捉上船国家二级濒危姥鲨##微博辟谣#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