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去年11月22号开庭的案件,今年1月27号收到判决,这个时间点很有意思,刑事案件十天上诉期,去掉过年放假的八天,实际上只有两天时间。
男方是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女方是合作方代表,因项目启动事多,双方密集接触了两个星期,周末加班女的还帮男的带娃(男离异)。
事发当天七八个人聚会,庆祝项目资金到位,宴会两个多小时结束。监控视频显示女方走路不稳,蹲下吐,闺蜜陪在宿舍待了一个多小时后离开。
等闺蜜返回来发现宿舍门敲不开,五六分钟后男的来开门,进去后看到女的在浴室洗澡,男的进了卧室。
大约十分钟后闺蜜冲进卧室拿走男方内裤,接着三人发生争吵,男的怕事情闹大影响项目,提出给30万私了,女的要50万,男不答应,闺蜜当场报警。
笔录里说是趁醉酒不知不能反抗。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找出发生关系前女方和异地恋男友通话30多分钟推翻了这一点。
找出全程开灯,事后男方抱着女方睡没离开,一直到闺蜜来敲门才起来,推翻了男方的主观恶意。
找出女方洗澡这个动作来证明其没有被强迫。
补充侦查阶段,女方和闺蜜补充笔录相互印证,说自己有男朋友,而且和闺蜜约好取完东西会返回,之前就说过今晚两人一起住,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没有发生关系的意愿。
法院说无法排除这个合理怀疑。
最后男方赔钱获得谅解,还是判四年半。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
1、和认识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双方密集接触两个星期,女的都能给你带娃,还帮你收拾房间了。
2、和喝酒没有关系,等你推翻醉酒还是会有别的东西等着你。
3、和赔不赔钱,谅不谅解也没有关系,哪怕你父母砸锅卖铁,给人跪下还是最高量刑建议。
奉劝所有家属和b告人,如果自己确实做了害人的事,诚心悔过道歉赔钱请求轻判是正道;如果没有,千万不要赔钱认罪,一分都不要,一定要抗争到底,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骨头和意志去战胜。“可以被摧毁但绝不能够被打败”,尊严比什么都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