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战律师
25-02-07 11:43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官方通报破门亮灯事件##律师说法# 看到这个通告我个人还是比较失望的。以这事的性质和影响力来讲,由街道发个《致歉信》而且定义为“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这种空话的道歉,让人感觉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违法性和严重性!

当地街道发布的《古城亮化倡议书》对与不对另算,法律上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街道也是认可的,但凡有正常认知的人也应该能认识到这一点。没有合法理由和相应执法权限,未走相应规范的执法程序,直接撬锁进入店的行为损害人他人财产、非法侵入他人场所,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排除构成犯罪的可能。

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很明显,但是基层的工作为什么敢“撬锁进店强制开灯”?作为公务人员,难道不具备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吗?这真的是个别工作人员个人决策行为吗?有没有相关领导书面文件以外的“决策和指导”?如果没有”决策指导“又是什么原因促使工作人员知法犯法?这些问题难道不该认真回应,给公众个说法吗?
相关责任人即使不追究刑事责任,至少也应该进行必要的处分吧?怎么感觉表示接受批评道个歉就完事了?这连罚酒三杯都不算吧?我觉得这事怎么也应该由比街道更高级别的部门调查并出具处理结论为妥。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