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检播报# 【#生父母不履职医院诉撤销监护权#】2月6日,据上海二中院消息:2019年7月,被申请人陈某的女友韩某甲(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于江苏省某市某医院生下二人之子韩某乙,后陈某将韩某乙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同年8月,韩某乙因病被领养人送往上海市某医院治疗,领养人将陈某的联系方式留给该医院。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被申请人陈某,韩某乙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急需手术治疗,但陈某置之不理,并延误治疗时机。韩某乙被滞留在医院至诉讼之日。2021年7月,陈某因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已经刑满释放。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孩子父母的监护权,陈某当庭表示无能力抚养孩子,同意医院的诉请。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将韩某乙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故陈某仍是其未成年子女韩某乙的法定监护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应当保障其健康成长。然而被申请人陈某作为孩子的父亲,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陈某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目前也没有意愿监护被监护人,故对申请人上海市某医院要求撤销被申请人对韩某乙监护人资格的申请,法院予以支持。@九派新闻 http://t.cn/A63dG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