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检察院
25-01-27 10:13 微博认证: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普法宣传#【做这事儿是真“刑”】2023年,张某在互联网上认识上线,上线承诺张某找人成功办理1个对公结算账户,给张某3万元好处费,张某觉得有利可图,遂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消息。2024年2月,农某某在经过张某介绍加入团伙,由农某某负责带人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结算账户,并将办理的对公结算资料邮寄给上线。2024年4月,青某甲给张某介绍黄某甲、青某乙(另案处理)、黄某乙(另案处理)3人办理对公结算账户,在张某和青某甲的安排下黄某甲3人从广西南宁至广东深圳,农某某带领他们在深圳成功办理3套营业执照及对公结算账户,并交给上线使用。经查,上述3个对公结算账户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共计人民币4128万余元;其中,包含53名被害人被骗资金334万余元。2024年11月22日,神龙架林区检察院以张某、农某某、青某甲、黄某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向林区法院提起公诉;12月31日,四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