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5部门发布20条最新举措!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支持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要点速览如下:
●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
●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优化证券期货类、银行保险类金融服务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
●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可依法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保单的续费、理赔、退保等跨境资金结算。
●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允许试点地区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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