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公安部全面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号召,公安机关将全方位、高频次地对网络谣言进行打击和遏制,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2024年12月,周某某通过个人网络账号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期涉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虚假信息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评论,造成不良影响,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东阿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嘉善县公安局陶庄派出所向广大网民倡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随意传播不实信息,不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规范文明言行、传播文明理念。
【法律分析】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