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腹痛入院不到14小时死亡#,司法鉴定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有20%-40%过错】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日前作出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对一名3岁幼童之死,存在20%-40%的过错。该中心表示,此鉴定“仅供委托人参考”。
2024年2月,贵阳3岁幼童琪琪因“肚子痛”,先后进入息烽县人民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从进入医院的时间算起,不到14个小时,医院即宣告琪琪抢救无效,临床死亡。据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琪琪的死亡原因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肠炎引起感染性休克死亡。
就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琪琪的妈妈李忠英将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请求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逾200万元。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申请追加初诊医院息烽县人民医院为被告,理由是患儿“还在其他医院进行诊疗”。
对两被告的诊疗行为与琪琪之死是否存在医疗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红星新闻) http://t.cn/A6u1teC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