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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8 03:32

水果店销售的鹰嘴桃农药残留超标被处罚!
八步区某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苯醚甲环唑)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4年7月,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陪同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样人员到八步区某水果店的经营场所进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现场随机抽取了鹰嘴桃(购进日期:2024-07-24)4.3kg送至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2024年8月,收到由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涉案批次鹰嘴桃被判定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载明,该批次鹰嘴桃检出苯醚甲环唑的实测值1.13mg/kg,标准指标:≤0.5m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视为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苯醚甲环唑)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鹰嘴桃)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10月,八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来源:八步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