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启聪
25-01-06 23:30 微博认证:资深车评人

这个发生在香港的悲剧案件值得大家探讨一下。

根据香港《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9条,在香港,“干预汽车罪”是指任何人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登上一部车辆或干预该车辆任何部分的行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这名被捕海关关员,大概率上庭时候的“合理辩解”,就是协助警察拦截逃脱车辆,警察拘捕这个关员是合法的,是必要的程序,但这个关员有无过错,有无罪,需要上庭讲证据,讲道理。

但无论如何,警察拦截,任何人就必须无条件服从停车,这是毫无疑问的,你选择逃跑,就要承担后果。

我个人不认为这名挺身而出的关员有错,谁知道他是轻微过错呢?万一警察追截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呢?热心为社会,协助警察执法,一定是值得表扬的,但勇敢的前提,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安全。 http://t.cn/A6uWsn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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