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当内娱活人也请注意素质# 社交平台的关注算不得什么,但又看不得这样弹性又可笑的规程。他可以不在乎、不要、不计较、不往心里去,但你们不可以这样对待他。当恶者肆掠地对他泼脏造谣时,法和规程皆是不存在的;他反驳回击,于是法和规程皆站出来了,宛如从未缺席。甚至是通过一场不明就里、简单粗暴的管控思维举措,任由他被二次风暴的谣言疯狂中伤袭击。
我想我大抵是无需通过幼稚无厘头地举证此举普遍性以此论证或开解什么,更无必要同无礼竖子和本就心怀叵测之徒叫嚣喧嚷。
但我还是要说,早就过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时代,规程不明确,是就这么随心情、按风向肆意玩弄嗟搓大家吗。再者,弹性执法本来就是一种恶,藏污纳垢,为不法分子大开保护伞。造谣者倚仗自己躲在虚拟的互联网空间中,躲在海量信息背后,又有乌烟瘴气的“饭圈文化”和所谓“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兜底,难被察觉和追究法律责任。于是愈发肆无忌惮地造谣泼脏,直播间弹幕里羞辱、造谣言辞无孔不入。诚然公众的表达权和公众人物的人格权利,不可偏废,应该基于法律实施再平衡。但这么显而易见超出公众人物理应接受的合理限度内的攻击伤害,这样具象化且浓厚的“实质性恶意”都还不足以厘定批评公众人物的边界吗。
那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才是明晰的规章尺度。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