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法律版
24-12-29 17:56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法院针对再审材料的审查注意点
本文根据上海一中院公众号《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要素式审查要点》一文摘抄,我觉得不仅是再审,我们写二审上诉状时也要注意这些问题。
1.对原审证据的审查
(1)必须符合“新证据”类型
本项所指“新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类: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3)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的证据;
(4)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等;
(5)原审中已经提供,原审法院未组织质证且未作为裁判根据的证据,但原审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不予采纳的除外。
法院必须审查当事人在原审中未能提出新证据是否具有正当理由,如因非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参加原审诉讼的,应当认可其具有正当理由。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的新证据,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所主张的理由是否成立。

2.提交时间和审查内容
当事人以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新证据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逾期提交则不再审查该新证据。
新证据是指针对案件实体性事实的证据,而非针对程序性事实的证据。如当事人提出证明法院送达程序违法的证据,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九、十项的规定申请再审,不能适用新证据申请再审的期限规定。

3.对新证据的实体审查
审查系争事实是否属于基本事实;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是否缺乏证据证明,要明确原审的定案证据和基本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以及逻辑联系;审查案件主要证据是否伪造(含时间)

4.对原审证据收集认定的程序审查
审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否未经质证”;对原审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的审查:判断是否属于主要证据;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未收集上述证据”主要包括如下两种情形:一是法院在接到当事人要求对证据进行调查收集的书面申请后未予答复的,二是法院认为该证据并非案件主要证据不予调查收集的。

5.对原审适用法律的审查
案件性质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认定。如果法官在认定法律关系时出现偏差,就会导致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出现错误。
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1. 审查原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认定民事行为的效力、正确解释合同条款;
2. 审查原判决、裁定是否正确适用有关归责原则、诉讼时效、责任构成、免责事由等法律规定;
3. 审查原判决、裁定确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否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并结合相应单行法的特别规定进行综合审查。
是否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
是否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
是否违反法律适用规则,法律的适用规则一般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强行性规范优于任意性规范、属地法优先等。
是否明显违背立法原意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如不允许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

6.其他
如审查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