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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京东商城店铺上销售的“酷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
城厢区某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对当事人在网络京东商城店铺上销售的“酷顺”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抽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4月,在202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对当事人在网络京东商城店铺上销售的“酷顺”电动自行车(该自行车的规格型号为“TDT18Z”)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经抽检检验,当事人销售的该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被抽检的结果为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是当事人向拼多多平台个人网店购进的,共购进2台,当事人销售违法所得为404.6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7045元。来源:莆田市场监管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