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法院
24-12-24 17:43 微博认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伪造的证书数量多涉及领域广#,别让“隐形杀手”危害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公共安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有力震慑犯罪,202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

在孙某强、韩某平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中,据悉,被告人孙某强指使他人设立多个虚假的国家机关网站、网页,于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间通过维护、运营上述网站、给下线人员派发授权点、提供登录账号等方式,伙同他人伪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共计18 700余个。被告人韩某平作为孙某强下线,使用从孙某强处获取的授权点,通过使用账号登录涉案网站的方式,伙同他人伪造上述电子证共计10 200余个。为将伪造的电子证转化为实体证,韩某平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57枚。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是安全生产的“隐形杀手”,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以本案为例,被告人伪造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涵盖多个高风险作业领域,数量达上万个,获取相关证书的人员在未经培训、考试考核取得相应资格的情况下从事特种作业,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风险隐患,社会危害极大。

因此,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实施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行为的手段、规模、持续时间,伪造证件种类和数量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认定孙某强、被告人韩某平犯罪情节严重,在接近法定最高刑适用刑罚,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鲜明态度,充分实现了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教育功能。(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杨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