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应用实践法理学、法权说解决部门法学基础性、疑难性课题的较成功范例。我国从来的环境法学研究往往存在诸如此类的缺憾:没有可资依托的、与中国当代基本情况相吻合的法的一般理论;为了体现学理性,只好权宜性地牵强攀附一些国外法学或法外学科的基础理论中的一些可信度较低的鳞鳞爪爪;同一个人的不同作品甚至同一件作品中使用的基本概念融洽度偏低;脱离本国宪法和已有的环境法文本及其具体规定随意挥洒。此文虽非完文,但至少避免了以上传统缺憾,而且话语体系新颖。http://t.cn/A6u7JYRz
发布于 上海
此文是应用实践法理学、法权说解决部门法学基础性、疑难性课题的较成功范例。我国从来的环境法学研究往往存在诸如此类的缺憾:没有可资依托的、与中国当代基本情况相吻合的法的一般理论;为了体现学理性,只好权宜性地牵强攀附一些国外法学或法外学科的基础理论中的一些可信度较低的鳞鳞爪爪;同一个人的不同作品甚至同一件作品中使用的基本概念融洽度偏低;脱离本国宪法和已有的环境法文本及其具体规定随意挥洒。此文虽非完文,但至少避免了以上传统缺憾,而且话语体系新颖。http://t.cn/A6u7JY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