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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 09:02 微博认证:凤凰网官方微博

【#小学校长受贿近千万元背后#】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其中披露钟某燕因犯受贿罪、洗钱罪,获刑十一年。案例显示,2010年至2023年,钟某燕利用担任贵阳市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

据悉,“钟某燕”即61岁的贵州省贵阳市实验小学原校长钟海燕。她曾在贵阳三所小学做过校长。
贵阳市教育局在钟海燕的一份宣传材料中称,钟海燕“把贵阳市实验小学办成了省内第一,享誉全国的知名小学”,在其担任校长期间,贵阳市实验小学曾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篮球特色学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当地媒体曾报道,每天早上,钟海燕都会和值班老师一起,在校园门口迎接学生们进校。有的学生甚至会称呼她为“校长妈妈”。
不过,一位曾与钟海燕接触过的贵阳市某小学教师表示,钟海燕把很多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个人形象包装上,也喜欢通过媒体宣传其“立德树人”“校长妈妈”的教书育人形象。

2023年,这位注重个人形象的“校长妈妈”被查。坊间曾有传言,钟海燕在任时,提高了学校食堂的收费标准,原本餐标10元,她却收取15元;在校服、春游、订牛奶等多项收费中,她收取了超出标准的额外费用;她还在学校的基础建设方面和招标方勾结,虚报支出骗取教育局的经费。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钟海燕利用担任贵阳市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钟海燕将其收取的好处费123万余元,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http://t.cn/A6mFnw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