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复议:某餐饮店违法使用QZ标识被我投诉,区市场监管局短信告知我,未查见违法事实不予立案,我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区市场监管局不作为。
今天下午,我接到区市场监管局的电话,认为这事归民宗部门管。但我认为,他们既然核查了说没有违法事实,说明这事他们揽下了,就应该负责到底。
即便真要转民宗部门管理,那也是他们一开始回复错了,那就应该在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承认错误,我再去找民宗部门处置。
违法的餐饮店想和我私下沟通,我不同意。根据《上海市QZ食品管理条例》依法处置即可,逻辑很清晰,事实也很清楚。
未取得官方QZ标识牌,就不得挂QZ牌,不得生产和经营QZ食品。对吧,赶紧去申请吧,在获得官方标识牌之前,不得以QZ名义营业,还应该罚款。
就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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