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4-12-17 15:55 微博认证:律师 教育博主

#法院判定靠呼吸机多活两天视同工伤#给山东平阴县法院点赞!我早就想吐槽这个视同工伤的规定了!顺便再推荐一波山东高法这个公众号(我的白月光)

法律规定视同工伤需要同时满足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2、发病造成的结果为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说难听点,在单位有症状,回家休息之后去世,还要48小时之内,本来这个立法目的是为了证明因果关系,但是现在的医疗条件其实不需要这种规定来证明因果关系了!

家属坚持通过呼吸机维持其生命最终导致死亡结果,可能早就宣告死亡了,谁作为家属在那种时刻下考虑是“抓紧拔管别超过48小时,赶紧去认定工伤”没有人会这么想,作为亲人,有一线的生机都会尝试啊!!!

最后附上法院的说理部分

家属的态度和社会伦理:法院还考虑到了蒋文学家属坚持抢救的行为,认为这符合人之常情、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尽管蒋文学的死亡时间超过了48小时,但这是由于家属不愿放弃抢救的结果。

立法本意和目的:法院认为,将蒋文学的情况视同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和目的,即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因此,法官基于以上几点,判定蒋文学的情况应视同工伤,即使在宣布死亡时已超过48小时。这一判决旨在更人性化和合理地解释和应用《工伤保险条例》,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家属的情感与伦理选择。

#律师说法#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