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12月16日发布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发布于 四川
市场监管总局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12月16日发布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